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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江苏省招生章程

阅读: 55次 发表于:2023-03-10 05:35

一、学院性质

学院代码:艺术、专一(不含海外本科直通车)、专二:1287

专一(海外本科直通车):1749

学院名称: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

学院性质:江苏省教育厅直属的公办高等院校

颁发学历证书:教育部承认的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办专科学历证书

二、录取规则

1、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:执行教育部、卫生部等部门的有关规定。

2、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调阅考生档案。

3、学院2010年文科类和理科类招生专业对选测科目要求:文科类选历史作为一门选测科目,另一门选测科目不作要求;理科类选物理作为一门选测科目,另一门选测科目不作要求。

4、学院2010年招生专业对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:

专科一批(不含海外本科直通车):选测科目等级CC,必测科目等级4C及以上、技术科目合格。

专科一批海外本科直通车:选测科目等级不作要求,必测科目等级4C及以上、技术科目合格。

专科二批:选测科目等级不作要求,必测科目等级4C及以上、技术科目合格。

5、文科类和理科类专业对进档考生按"先分数后等级"录取方法录取。即对进档考生按考生总分排序,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,当考生总分相同时,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,再采用"分数优先"的专业安排方式录取考生及专业。

6、对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方面要求:道德品质、公民素养、交流与合作三项要求合格;学习能力、运动与健康、审美与表现三项要求D级(包含D级)以上。对后三项达到A级且前三项均为合格的考生,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。

7、艺术类招生专业使用"省专业统考"成绩录取,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D级(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)不得超过三门,对文化分、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,按考生的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,如投档成绩相同,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。

8、执行江苏省照顾加分政策,对照顾加分投档的考生,在同等条件下,按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

三、收费标准

严格执行江苏省核定的公办院校收费标准。

学 费:专一(不含软件技术(嵌入式校企合作)专业和海外本科直通车类专业)专业4140元/年;软件技术(嵌入式校企合作)专业5796元/年;专一海外本科直通车类专业8340元/年;艺术类专业6800元/年;专二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15000元/年。

住宿费:1200元/年。代办费:按实收取代办。

四、奖励与助学

学院设立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人民奖学金、院长特别奖、"二建"奖学金、"横塘商会"助学金等奖项,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,并为特困生进行生活困难补助、学费减免和提供勤工助学岗位,为经济困难学生争取社会资助,帮助申请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。

五、招生咨询方式

1、联系电话:0512-62910110 62910109 62910108

2、学院地址:苏州市国际教育园北区学府路287号 邮政编码:215009

3、电子邮件:xsc@szjm.edu.cn

4、学院网址:www.szjm.edu.cn

5、咨询 QQ:250560098 100709279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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